当前位置: 首页  >  学院动态  >  正文

学院动态

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和 执行人 ——经济与管理学院开展导师培训

发布时间:2023-09-22      浏览量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提升导师科研素养,严把导师师德师风,培养过硬的导师队伍,2023年9月20日经济与管理学院在红湖校区11号楼218多媒体教室举办了本学年度第一期主题为《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和执行人》的导师培训。培训内容主要为:《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》、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>的通知》、《新疆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、《新疆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(试行)》等相关文件。此次培训由刘海军副院长主持,学院党委书记马伟、院长孙景兵参加。培训导师近50名,其中博导9名。

刘海军副院长着眼于研究生指导中的思想引领、培养过程、导学关系等问题提出研究生教育要巩固思政课程主阵地,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,关注研究生全面发展,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,加强外部质量监督,严格规范管理,提升培养质量,明晰导师职责。同时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论文选题开题、论文中期考核、预答辩、答辩、学术规范训练等关键环节,明确具体规范。

孙景兵院长明确提出导师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,坚持严谨治学,支持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,加强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。

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,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。学院党委书记马伟最后从学院要全面加强研究生党建工作,导师应当精心尽力投入指导,正确履行指导职责,严格遵守学术规范,把关学位论文质量,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等方面提出总体部署。要求学院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,师德师风高尚,业务素质精湛的导师队伍。最后期望导师们坚守三尺讲台,不忘初心,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,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,坚持提升导师能力水平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相统一。做到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脚踏实地,做好知识的传承者,学生的引路人。